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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葬时没带《重庆市风水坝公墓有限公司骨灰安葬通知单》的应急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01 11:20:27 点击:0次
1、尽量劝导客户回家取回《骨灰安葬通知单》后再进行下葬。
2、如《骨灰安葬通知单》遗失或确实不便回家取回,有《公墓安葬证》和《墓位使用合同书》或交款收据者,凭《墓位使用合同书》乙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质押,并出具《担责保证书》后,经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可允许先进行安葬。
3、《骨灰安葬通知单》找回或补办后交到墓园,换回《担责保证书》和其它抵押证件。
4、《墓位使用合同书》乙方的身份证原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可质押《骨灰安葬通知单》,同时出据《担责保证书》,待《骨灰安葬通知单》交到墓园后换取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和《担责保证书》。
附:《骨灰安葬通知单》遗失、忘带担责保证书(样本)
重庆市风水坝公墓有限公司
《骨灰安葬通知单》遗失、忘带担责保证书
重庆市风水坝公墓有限公司:
我于___年__月__日在你处购买的____园__排__号墓,墓型____,定于___年__月__日安葬,逝者姓名____性别__,与本人为___关系。因《骨灰安葬通知单》__(1.遗失2.忘带),现将以下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___________(1.本人身份证原件、2.军官证、3.警官证、4.法官证、5.律师证、6.逝者《骨灰安葬证》、7.《墓位使用合同书》、8.交款收据)作为质押,请求先将____(逝者姓名)骨灰进行安葬,待补办(找回)《骨灰安葬通知单》后交到风水坝公墓墓园换取质押证件。
此担责保证书的责任为,如因逝者____的《骨灰安葬通知单》的遗失、忘带或本人身份证件等资料作为质押而要求先行将____(逝者姓名)的骨灰下葬造成的差错,以及由此引起该份合同书中乙方的一切法律纠纷、家庭纠纷、社会纠纷和第三人纠纷以及所有的法律责任,包括乙方与甲方、乙方家人与甲方、第三方与甲方的法律后果概由本人承担,重庆市风水坝公墓有限公司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担责人:
年 月 日
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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